您好!欢迎访问江苏省方正电梯有限公司网站!
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
400-102-2626
江苏省方正电梯有限公司,始创于2010年10月,总投资3.5亿元,年生产能力各类电、扶梯5000台套。座落于著名的花乡城市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,京沪高速贯穿境内。公司一期建成工厂4万㎡,是集电梯研发、设计、制造、改造、安装和维保为一体的多触角生产企业。引进了36工位数控转塔冲床,进口数控激光机、折弯机、剪板机等一系列先进数控加工设备。产品涵盖着高速电梯、无机房电梯、小机房电梯、观光电梯、住宅电梯、医用电梯、自动扶梯、自动人行道、别墅电梯、载货电梯等多种梯型。方正电梯重点吸纳德、日、韩等国的先进电梯技术精髓,自主创新了微机串行通讯、矢量控制变频等多项高、新、尖核心“暗器”,不仅保证电梯在启动、在加减速中更加平稳舒适低噪音,而且诠释了高档与安全的民族品牌内涵......

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

新闻动态

加装电梯“严重遮挡”标准实施
发布者:江苏省方正电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6/10/9 7:58:31 点击次数:851 关闭

     受市民关注的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》上月出台,其配套文件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》(下称《规程》)也由广州市国规委等三部门印发并自10月1日起实施。


 

《规程》主要是用来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,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本《规程》的规定。其中首次对“严重遮挡”用量化标准予以界定。


总体原则方面,《规程》明确,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以实用为原则,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,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,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,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,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,尽量避免对拟增设电梯的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构成导致通风、采光、通行等受到直接影响的严重遮挡,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。


《规程》具体规定,新增的电梯井和连廊的尺度以满足基本交通需要为准,不得以增设电梯为名增加非交通必要的使用面积。具体规定如下:电梯井占地尺寸不超过2.5米 2.5米;交通连廊净宽不超过1.2米(与电梯井直接等宽相连的连廊除外);电梯井若需占用现状通道,应确保剩余的通道宽度(可通过改造方式实现)不小于1.5米(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),供机动车通行不小于4米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《规程》对实际操作中极易引起争议的“严重遮挡”作出了量化界定。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(或连廊)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(卧室或起居室)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,可视为严重遮挡。